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具備或符合哪些條件才能通過審批? 答:1.符合相關區域防洪規劃、蓄滯洪區建設與管理規劃、山洪災害防治規劃、河流治理規劃等規劃要求; 2.符合洪水調度安排,滿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和相關防洪應急預案等要求; 3.符合建設項目防洪安全等級等與防洪有關的技術標準等要求; 4.對河流岸線、河勢穩定、水流形態、沖刷淤積、行洪排澇等無不利影響,或者雖有影響但采取措施后可以達到防洪要求; 5.對防洪排澇工程體系的整體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滯洪區的運用以及防汛搶險等無不利影響,或者雖有影響但采取措施后可以達到防洪要求; 6.建設項目應對洪水的淹沒、沖刷等影響以及長期維修養護的措施能夠滿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響評價技術路線、評價方法正確,消除或者減輕洪水影響的措施合理可行; 8.滿足當地具體條件的防洪減災其他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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